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国家首批百所应用型试点高校,学校坐落于新疆首府-美丽的乌鲁木齐。
学校因煤而建,因工而兴,是一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的学校。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第二预备学校163名官兵转业到新疆,组建了乌鲁木齐煤矿学校。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60多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胡杨精神,培植了“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学校党委提出了“强党建、保稳定、抓改革、促转型、谋发展、创一流”的工作思路,遵循“五个坚持”、抓好“五个机遇”、提升“五个竞争力”、弘扬“五种精神”、做好“五个服务”,朝着三个“五年目标”团结奋斗,加快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面积44万多平方米。目前共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拥有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经、管、艺四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一流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矿业工程学科入选自治区重点学科。现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1个校内实验室,4个校企联合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实验员、信息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性质均为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招聘(详细情况见附件1《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学校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少数民族民考民人员,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11月2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11月2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11月2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11月21日(含)后出生;
(八)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11月29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各用人单位负责初审,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报名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各单位负责人处。
1.报考者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一览表》、《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在招聘任一阶段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个人简历1份;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5)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政治面貌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文件,例:“A3001-专任教师-张三”,将文件发送至各部门负责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各部门招聘负责人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备注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17794252154 | 235003396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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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业工程与地质学院 | 王老师 | 18852142414 | kygcydzx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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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13579900979 | 281453178@qq.co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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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电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18095951881 | 3820896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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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能源工程学院 | 连老师 | 18399672939 | 31503932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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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控制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16699186107 | 38991737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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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15099623982 | 15524289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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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息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13999198075 | 312243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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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土木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18129380739 | 97840433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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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数理学院 | 蒲老师 | 15099030511 | 295852014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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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技能实训学院 | 张老师 | 17716922040 | 4182225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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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研究中心 | 杜老师 | 13565968021 | percy_et@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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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信息中心 | 甘老师 | 13579267271 | 3668474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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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马老师 | 15849720621 | 46641573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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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可调整开考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具体通知在新疆工程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分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实操)两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占考核成绩的30%,试讲(实操)占考核成绩的70%。试讲(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实操)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试讲(实操)成绩×70%。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占进入体检人员名额,考核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公布。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将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新疆工程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公布。
十、考察
学校着重考察报考者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由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报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周老师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