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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24人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11-22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类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4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 — 2024年2月28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④其他佐证材料。
  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④岗位聘任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⑤湖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中午12时。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4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
  咨询电话(法定工作日):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附件: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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